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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病有所医保健康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05 21:12:30 浏览次数:1812011年12月18日,拉萨市人民医院病房内,旦增曲珍的脸上绽露出笑容。她说:“这已经是我住院的第七天了。医院条件好,自己很满意。”
为了顺利分娩,旦增曲珍选择了拉萨市人民医院。她住院的所有费用全部报销,自己没有花一分钱,是自治区医疗保障制度给她带来了这样的实惠。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普布卓玛介绍说,从2003年起,我区开始在农牧区建立和推行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医疗制度,目前,已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牧区医疗制度全覆盖,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家规定目标,农牧民看病就医得到有效保障,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方案》精神,2010年2月,自治区卫生厅对日喀则地区203个基层医疗单位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从2011年7月开始,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了基本药物,药品价格明显降低,减轻了群众的负担,让群众充分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普布卓玛说,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实现了由过去一直实行的低水平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到现在实行的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的重大转变,通过政府主导,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以家庭账户和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这是增强农牧民自我健康投入和互助互济意识的一种机制,对提高农牧民的健康意识和保健意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事实证明,农牧民群众对农牧区医疗保障制度是理解和拥护的,也是积极支持的。普布卓玛说,现在,我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已取得突出成效。一是通过建立和发展农牧区医疗制度,全区建立起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多渠道筹资解决农牧民医疗保障问题的机制;二是通过加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实施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有效解决了农牧区缺医少药问题;三是农牧区医疗制度的推行,有效减轻了农牧民的医药费用负担。
实现“病有所医”,是加快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富民兴藏策略的重要目标之一。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强化医疗保障是“十二五”期间发展西藏社会事业的重要前提,要建立健全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逐步满足农牧民基本健康需求的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到2013年实现每个县有标准化医院、每个乡镇有卫生院、每个行政建制村有卫生室、每个街道办事处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目标,配备相应的医护人员,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坚持以农牧区卫生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农牧区医疗基金筹资水平,逐步提高农牧区医疗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农牧民个人筹资标准;大力推进“一村一卫生室”建设步伐,力争尽快实现为每个行政村配备2名乡村医生的目标;加强农牧区县藏医院和藏医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藏医药服务功能,大力推广藏医适用技术。(王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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