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有关货币本质问题的认识及其深化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20 21:05:49 浏览次数:170 宋元时期是中国货币史上一个新的阶段。纸币的产生与发展,改变了中国货币流通的格局,为货币问题的探索和货币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朝野上下在货币流通规律及纸币理论方面的见解不断深化,也是弥足珍贵的,这一点学界已给予重视与充分肯定,但有关对货币本质问题的探求与思考,却久为人们所忽视,没有得到应有的阐发,因此不少人认为该时期的货币本质观没有什么新进展。这里值得商榷的是,货币本身就是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直到今天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缺乏有效的参照与评价标准。有鉴于此,本文通过研究宋元时期货币金属主义与货币名目主义在货币本质观问题上的对立与沟通,对货币自身性质的研究展开探讨,揭示长期以来名目主义学说中被人所忽视的一系列极富开拓性与创造性的认识与见解。阐明宋元时期有关货币本质观方面的建树,不仅能够正确估价中国货币思想史的优秀遗产,而且可以对我国目前的货币理论探索和货币金融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两种货币本质观的主要对立与分歧
宋元时期,不仅历代的货币形态在不同程度地作为支付手段而流通,而且纸币的出现更增添了货币流通的新内容,由此引发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人们更加全面地观察货币的特性提供了条件。辛弃疾对纸币流通的夸张性讴歌,杨冠卿、马亨与刘基的货币国定说等名目主义论断,吕祖谦、叶适、许衡等对金属主义的阐发,都出现于这个时期。这两种学说的差异是多方面的,这里只揭示其在货币本质观上的主要差别与特点。
金属主义者的主张并不一致,但有两个共性的基本特征:货币是一种商品;货币须具有实质价值,其价值是由其金属的价值所决定的。如苏轼谈到私铸问题时说:"私铸之币,始于钱轻,使钱之直若金之直,虽赏之不为也。"[1](《关陇游民私铸钱与江淮漕卒为盗之由》)可见他认为私铸是由于钱轻造成的,只要钱的名目与币材价值相等,就可以消除私铸之弊。沈括在分析对外贸易与钱币外流关系时,提到"而外之所泄无过珉山之铁耳",[2](卷283)说明他对货币的金属内容及商品属性是有所认识的。马端临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夫珠玉、黄金,可贵之物也,铜虽无足贵,而适用之物也。以其可贵且适用者制币而通行,古人之意也。"[3](《自序》)但中国历史上能够认识货币具有内在价值的人极少,他们讲的货币价值,是指货币的相对价值,即货币的购买力。
这一时期金属主义货币本质观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特点。(一)金属货币为主要通货而纸币仅限于区域内流通阶段。金属论者除弘扬以往的坚持铸币足值的鲜明主张外,在纸币出现的初期表现出一定的疑虑与不解。苏轼反对四川的交子,认为:"今秦蜀之中又裂纸以为币,符信一加,化土芥以为金币,奈何其使民不奔而效之也?"[1](《关陇游民私铸钱与江淮漕卒为盗之由》)他反对纸币的理由就是纸币无实质价值。(二)金属货币与可兑换纸币同时流通阶段。当时趋同性的认识是:纸币本身没有价值,必须以有价值的金属作为兑换准备,并且可随时兑换为金属货币。南宋袁燮提出的"钱实楮虚论"最具代表性。他说:"夫楮币之作,本借虚以权实尔。虚与实相当,可以散,亦可以敛,是之谓权。"[4](《治道》)以上观点,为后来明代的丘浚探讨货币本质问题,提出金属货币的价值决定论与论述金属货币与纸币的区别做了准备。(三)不兑换纸币流通期间。金属论者关于钱钞并用的主张始终存在着,后来随着纸币贬值,又有人提出"铸黄金、白金为钱",其中以元代王祎的"使与铜钱母子相权而行"[5](P507)和孔齐的"凡物价高者用金,次用银,下用钱"[5](P509)的言论最有代表性。这些见解和主张实际上是明清提倡以银为币,银钱兼用的先声。金属主义学说虽然存在着不承认不兑换纸币流通的局限,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有其合理性,符合人们认识纸币的规律,在解释足值的金属货币及可兑换纸币方面是有说服力的,因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社会劳动量,作为货币的金属,其阶值便取决于生产金属的社会劳动量。面对不足值的金属铸币所代表的购买力明显大于它们本身所具有的材料价值,特别是对不兑换纸币流通这种现象,金属主义学说显然是难以解释的,因此导致了宋元时期货币名目主义的兴起。
货币名目主义否定货币的商品性及货币的实质价值,认为货币具有价值,不在于它有材料价值的存在,而是由国家所规定,为一国法律所赋予。货币之所以能成为一切商品交易的媒介,是由于国家的权威。至于货币的材料,或金或银,甚至其他金属皆无不可,只要其用途相同,就具有相同的价值。杨冠卿的"币无轻重,轻重在我"的议论是南宋较有代表性的看法。他说:"物无轻重,物物者,能为轻重。物物者,执物之权者也。故轻重不随乎物,而物之轻重不得不随乎我。"[6](P225)这里所谓物无轻重的"物"也包括钱币,而所谓"执物之权"者就是君王,他认为商品与货币皆无价值,它的价值是君王赋予的,君王有任意使钱币或重或轻的权力。这是一种较彻底的名目主义的货币国定说。辛弃疾则借用汉代晁错的观点,把货币看作"世俗徒见铜可贵而楮可贱,不知寒不可衣,饥不可食,铜楮其实一也"。[4](《理财》)从而把币材问题完全视为无关轻重的事。元代的马亨则更直接地表达为:"交钞可以权万货者,法使然也。法者,主上之柄,今使一贾擅之,废法从私,将何以令天下?"[7](《马亨传》)与此观点类似的还有元末的刘基。他在《郁离子·行币有道》中也认为:"币非有用之物,而能使之流行者,法也。"并且在《郁离子·重禁》中又说:"铸钱造币……必借主权以行世。"[5](P517)这里包含了无论钱与楮币,都要靠政权的力量来使之流通的意思。
宋元时期名目主义学说是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主要特点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可兑换纸币流通阶段重楮不轻钱。与历史上为封建君王实行铸币贬值服务的名目论不同,该时期名目论者并未提出通货贬损的主张。杨冠卿与辛弃疾尽管都主张不应贵铜贱楮,但这只是对统治者的"我自重钱而怪楮轻"的现象进行纠偏,目的是说明铜楮没什么区别,以消除世人的成见,并无应重楮轻铜或使钱贬损之意。刘基在评价元初可兑换纸币时,认为"钱币相比较,譬如絺与绤,长短价相如"。[5](P519)可见他也是主张足值铸币流通的。第二,在不兑换纸币流通阶段反对通货贬值。这一点与西方为通货膨胀提供理论根据的名目论有所不同。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中世纪的指定论者阿森纳,以及19世纪末克拉蒲都认为国家政权可以用法令任意规定货币的价值(购买力),而宋元时期名目论者或多或少对货币的价值尺度有所触及与了解,也因此尽量限制政府法令的任意性。马亨提出的货币法定论,主要是为了反对外国商人包买钞本,以保证纸币的币值稳定。即使法律规定的不兑换纸币,也并不等于完全不能兑换。叶李在制定不兑换纸币发行与流通条划中,很重视准备金(钞本)的作用,当然,它不是作为随时兑换的准备,更多的是象征意义,以约束政府的超量发行来抬高纸币的信誉。[5](P470)
二、两种货币本质观的沟通与综合
宋元时期,表面看来持有完整、明确的金属主义或名目主义观点的人并不多,往往是二者混淆不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论者一般以现实问题为立论基础,并不追求货币理论的体系性。这也正说明二者有不少共同之处或接近之处,都是从不同角度对货币本质观的补充。
(一)在货币起源问题上,无论是金属主义还是名目主义往往是同根的。他们都采取历史的分析方法,要么引《周礼·地官司徒·司市》中"国有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要么是《管子》论禹汤之币"皆缘凶年,故作币救民之饥"及单穆公"谏景王之说,古者天灾流行,于是量资币,权轻重,作币以救民"等中国古代货币起源的经典论述,直到明末清初,还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客观地说,金属论者在货币起源问题上是带有名目主义色彩的。李觏说:"昔在神农,日中为市,致民聚货,以有易无。然轻重之数无所主宰,故后世圣人,造币以权之。其始,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白金为下币。"[8](《富国策》)货币是为了解决物物交换的困难,这一点唐代的杜佑已有认识,李觏表述得更为明确。金属论者也往往把货币的产生与商品交换联系起来,如叶适认为:"钱币之所起,起子商贾通行,四方交至,远近之制。物不可以自行,故以金钱行之。"[3](《钱币二》)这一论断已接近现代货币理论中"货币是商品交换过程中自发产生的"观点,似乎是摆脱了货币由圣人创造的传统观念,但他在《水心别集》卷11《财总论一》中又说:"为其无以阜同流转,则作币铸金以权之。"这样,为了流转财货而由圣王创造的痕迹就表露无疑了。总之两种货币学说所强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都把货币的产生归于统治者的主观意志,是当时普遍性的认识。虽然这种观点不是科学的解释,但其中遵循了怎样的逻辑思路得出近似的结论,才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
货币从产生之日开始,发展至宋元,已经历了四种渐进演变形态:商品自身--金属货币--可兑换纸币--不可兑换纸币。在货币的第一种形态中,商品能充当货币的原因就在于它在交换中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普遍被接受的特性,而形成这种特性的本身是基于人们普遍认可,也就是说货币一诞生就不容置疑地含有信用因素。随着商品交换范围的扩大,品种的繁多,物物交换形式的不利因素愈加明显,由于没有足够的信用,远距离的和暂时性的交易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币材的选择逐渐趋同,金属货币就诞生了。金属货币尽管部分解决了物物交换的困难,但新矛盾又产生了。把一块金属分割成均等的小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有相当的技术才能得到合乎标准成分的金属,而重量与成色的鉴别也绝非一般交易者能够轻易完成的。事实上,国家铸币一直是金属货币的主要形式,这不仅是因为国君在全国有无所不及的权威影响,更主要的一点则在于国君能从铸币中获利。尽管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但它也是政府要接管的第一种商品经济的产物。国家铸币能同时满足使用者和铸币者双方的需求,就使得国家制度与货币制度密不可分。原来建立在对人(国君)和对物(金属)双重信任基础上的信用,似乎被单纯的对铸币的信任所取代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国家的声望和权威为货币提供了来自政府信用方面的担保,这恰恰是名目主义理论的前提。而金属主义者对此也表现出较大的认同,反映了因商品经济发展导致的货币化日益扩大所要求国家进行调节管理的历史趋势,但同时就货币的信用已集中到金属这一载体上而言,也为他们的货币理论找到了更为有力的历史根据。此外,吕祖谦、朱熹把"先王制币说"与"救灾制币说"联系在一起,这并非只是一种凭空臆想。可以想象在货币产生初期,稍有饥荒和灾荒,就会产生债务,而这事实上就是一种消费信用,也只有凭借信用,社会才能应付饥荒与危机,而其中强权者(国君、诸侯或大商人)的作用更是显而易见的。以什么为货币,一方面是客观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经济主体主动选择的结果,可以说当货币形态发展到金属货币时,都同时分别为金属主义与名目主义提供了理论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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