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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老板和高利贷主"火拼"报道属捏造事实、恶意炒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08 21:40:51   浏览次数:84

 昨日,有媒体报道《云南煤老板遭高利贷主霸矿 网曝双方数百人“火拼”》一文后,引起了媒体关注,也引起了华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即对该报道所述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该报道所述“龙洞乡煤矿李世发与陈祖林双方数百人‘火拼’”、“云南华坪县龙洞乡的30万吨煤矿遭陈姓债主霸占”、“事件中人员伤亡惨重”等情况严重失实。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矿井从来没有发生过数百人持刀枪火拼,伤亡惨重,两人被打死的情况。报道纯属捏造事实、恶意炒作。

 据华坪县政府新闻办介绍,华坪县龙洞乡煤矿属“六证”齐全的合法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去年1月7日,经李世发与陈祖林协商,双方签订了《华坪县龙洞乡煤矿与陈祖林资产重组合同书》,由陈祖林注资该煤矿。合同签订以后,陈祖林履行了合同约定。之后,因各种原因双方多次发生纠纷,华坪县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及中心镇党委政府多次调解,终因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5月,当事人陈祖林将该合同纠纷起诉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6日公开审理后判决认为:华坪县龙洞乡煤矿法定代表人李世发与陈祖林签订的《华坪县龙洞乡煤矿与陈祖林资产重组合同书》依法成立。但是,根据有关规定,该合同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后才生效。合同订立后,在华坪县政府的主持下,被告李世发已经将煤矿生产经营权以及公章、各种证照全部移交给了原告陈祖林,陈祖林也依合同的约定承接和支付、甚至超额支付了约定债务。双方签订的合同未生效但已经实际履行完毕。被告李世发应积极配合原告办理相关手续。原龙洞乡煤矿的债权债务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原告主张《华坪县龙洞乡煤矿与陈祖林资产重组合同书》合法有效以及被告主张该合同已经解除或无效、要求陈祖林返还煤矿的答辩理由均不能成立。据查,双方签订的合同未生效的原因是由于李世发不配合变更煤矿相关证照法人名称。

 上月20日,李世发的兄弟李世有等15人以原龙洞乡煤矿差欠债务为由,将煤矿主井堵死,导致煤矿全面停工。事发后,华坪县政府再次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处。从政策、法律法规和如何依法维权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同时指出,目前的堵井行为属严重的违法行为,给煤矿的技改工程实施和矿区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本月2日,华坪县政府分管领导再次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现场劝说堵井人员限时撤离。但堵井人员不听劝说拒不撤离,公安机关依法对现场的8名主要堵井人员采取了带离现场,其中6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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